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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機會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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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春天的一個晚上,時年42歲的他在朋友家裏認識了兩個年輕人:21歲的喬布斯和25歲的尼克,兩個年輕人很有創業激情,當時正打算合夥創辦一家公司,經營電腦。那天晚上,三個人談得很融洽,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兩個年輕人向他說出了自己的計劃,並誠懇地邀請他加盟,三個人一起創業。“你比我們兩人年長,遇事有主見,可以幫我們協調一些矛盾。”喬布斯說。他考慮了一下,想到電腦行業的確是一個賺錢的行業,便愉快地答應了下來。
  
  1976年4月1日那天,三個人高高興興地來到了市政廳,辦理了法律登記,合夥創立了一家電腦公司,他佔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喬布斯和尼克各佔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公司正常運轉後,有一次接到了50臺電腦的訂單,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喬布斯便出面向朋友借了5000美元現金,又賒了價值15000美元的電腦零部件,然後開始爲客戶組裝電腦。從商業的角度考慮,這樣的行爲隱藏着一定的市場風險,一旦產品不能被市場接受,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負債,但任何經營行爲都是有風險的,這是常理,也引起了他的擔心,他想,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好,破產了,那麼這些債務就得由三個合夥人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擔,喬布斯和尼克兩個年輕人什麼也沒有,那麼所有的債務都得由我一個人承擔,雖然我還有一些資產,到那時我不就傾家蕩產了嗎?
  
  他想了好幾天,越想越覺得可怕,便決定立即退出。於是,他找到了喬布斯和尼克,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兩個年輕人百般挽留,可越是挽留他越覺得這是對方下的套,便執意要退出股份,萬般無奈之下,兩個年輕人只好答應了他的要求,由喬布斯出資800美元,買下了他那百分之十的股份。辦理完法律手續,懷揣着800美元,他心裏一塊石頭落了地。那一天是1976年4月12日,正好是公司成立的第十二天。
  
  從那以後,他做過多種工作,也做過小的投資,但都沒賺到錢。後來,他在經濟危機中失業,年事漸高,窮困潦倒,不得不住進了拉斯維加斯郊區的一所養老院,靠政府救濟金艱難度日。
  
  當年,他退出的那家電腦公司,經過一段時期的經營後,很快走上了正軌,在他退出四年後的1980年成功上市,現在已經發展成爲世界著名的電腦公司,當初與他合夥創立公司的兩個年輕人,早已是身家幾百億美元的富翁了,如果他不退出的話,僅在1980年公司上市時,他的百分之十股份也能使他坐擁15億美元,如果到現在,他早就是富豪了。那家公司,就是著名的蘋果電腦公司。
  
  機會對於事業的成功,的確是重要的,但僅有機會是不夠的,因爲比機會更重要的是眼光,一個眼光短淺的人,即使把機會放在他的手上,他也抓不住。只有擁有長遠戰略眼光的人,才能抓住機會,一舉成功。

僅有機會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