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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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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以下是爲大家分享的3篇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1】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爲。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爲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衆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爲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爲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爲,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爲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爲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衆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xx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爲。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爲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爲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纔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爲;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爲,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爲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2】

每當我打開電視看法制節目的時候,我的心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駭人聽聞的悲劇在我眼前發生時,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涌起一個問號——爲什麼?爲什麼每天都要發生這麼多悲劇呢?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着直接的關係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爲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鑄成大錯。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則,認真遵紀守法,那麼,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樂西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初中生模樣的男生手裏拿着鋒利的小刀對着一個小學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着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個初中生表現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靜下來,然後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來了,那個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着的心也總算落地了。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讀書學習,如果像那個初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幹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的保護和對他人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1000字【3】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爲我們的信念。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說的 “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有沒有健全的法制、遵紀守法的國民,是衡量是否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的標準之一。依照這個標準,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 “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爲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只有當“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榮辱觀真正成爲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保障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遵紀守法不僅是大到遵守國家的根本大法、各項制度政令,更應該是小到遵守公司的“法”。 公司也有公司的“法”,公司裏的“法”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集團公司去年通報的XX公司的幾起交通事故,裏面就有因爲不遵守交通法規而導致事故發生的案例在。這些違反法律、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人並沒有深刻認識到事故發生的必然性:一個人的行爲日久會成爲一種習慣,一種習慣日久會形成一種性格,一種性格日久會成就一種命運,最終導致自食惡果。因此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不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對每個公民自身的保障。一個有法制觀念的人,他的守法行爲能夠促進他的人生髮展,並且有利於他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以史爲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爲鑑,可以曉規則。”作爲負責集團公司財務工作的我們,往小了說,如若不遵守財務規章制度,輕則賬務混亂,重則可能導致違法犯罪的發生,因此,我們在日常的工作學習中都應樹立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的牢固觀念,擺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態度。應當在自己以後的工作當中,認真總結身邊已發生的一些案例,並引以爲戒,時刻督促自己嚴格遵循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法令法規,爲促進裝備財務部的各項工作得到健康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