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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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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是爲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而制定。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爲你精心編輯的一份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歡迎閱讀!

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

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一:

中國農業銀行的規章制度還是比較全面的,它具體規定職員的操作規範及行爲守則,在今天日益激烈的同行業競爭中,農行深知只有優質的服務才能贏得市場,所以它要求他的員工每天要有晨會及晚會,加上必要的例會,讓員工能夠在一起提高業務水平,大家互幫互學,共同面對工作中的問題。同時他要求員工要禮貌待客,微笑服務,並設立了強大的監控網絡,時刻監督自己的員工要遵守農行規定,按章辦事。

其次給我留下比較深的印象的是現代銀行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現代銀行已不僅僅侷限於儲蓄及放貸,恰恰相反,現代銀行的服務觸角觸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交保險,充話費,交罰單,買基金,炒股票,外匯,理財。。。。。。誇大一點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銀行辦不到的”。

現在談談我在農行的工作經歷,開始幾天主要是跟師傅後面看,看師傅具體怎麼操作,大概看來有3天,瞭解了銀行櫃面服務的全套流程,由於農行有規定:非工作人員不得操作,所以我一般是指導客戶填單子,教客戶使用自助設備,有點類似於大堂經理的任務。後來,我又跟隨客戶經理了解了一下農行的信貸系統,由於市場過於激烈,各大銀行紛紛降低貸款門檻,爲了在市場中求生存,農行加大了對當地企業的扶持力度,規定了對企業的合理信貸以及個人客戶的質押貸款要隨到隨辦,儘量簡化手續,充分扶持,支持當地經濟發展。

後來,由於中國基金市場紅火異常,一大批新基民涌入市場,我開始在櫃面向客戶解釋我所瞭解的基金的基本知識,並提示客戶基金有風險,入市要謹慎。隨後我開始向客戶推銷農行託賣的基金,取得了不小的業績。共賣出基金42萬元。在這過程中,我對基金也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什麼是基金,買基金有什麼好處呢?通俗地說,證券投資基金是通過彙集衆多投資者資金,交給銀行保管,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等證券,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種投資工具。買基金最大的好處是借專家智慧參與股票和債券市場投資,降低了個人直接投資股票和債券風險,達到使個人資產增值的目的,最後實現您關於退休、子女教育等理財目標。簡單地說,基金就是幫人買賣股票、債券等的一種投資品種,風險和收益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如果私下裏運作的,就叫私募基金;如果公開在社會上募集資金,由正規的基金公司來管理的就是公募基金。這裏面又分爲兩種,一種是封閉式基金,募集完錢後規模不變,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股票,一般可以按照基金淨值打折買賣;另一種就是開放式基金,這是基金中的主流,你可以按照基金淨值在銀行等機構隨時買賣。按照收益和風險從高到低排列,大體可以分爲股票基金、債券基金和貨幣基金等。股票基金主要投資股票,它又可以細分爲成長型基金、指數型基金和收益型基金等,三者的收益和風險水平也是從高到低排列。債券基金投資債券,收益很穩定,但不高;而貨幣基金投資於到期日不超過一年的債券和央行票據等,收益更爲穩定,可比定期存款略微高些,但幾乎不存在虧錢的可能性。

其間,我還閱讀了大量農行內部文件,知道了現在金融犯罪很嚴重,銀行擔負起越來越重的反洗錢重任,銀行要重視防範假的匯票等等,既不能得罪客戶又要確保不被欺騙矇蔽。要防止客戶利用頻繁的大額資金往來達到洗黑錢的目的,也要防止客戶造假。我還了解到轉賬電話,對公結算,銀鑑比對,電匯等等一系列銀行業務。

在農行的一個月我學到了很多在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我對中國的銀行系統有了一個粗略的瞭解,也發現了其中的一些弊端。

1. 人情大於制度。可能是受中國兩千年封建制度的影響,雖然銀行業的制度是比較完善的,但真正能做到的卻很少,從我看到的文件,我知道這一直是農行的一個軟肋。今年新疆某支行內勤主任,利用其職權,屢次指示自己的下屬職員方便其挪用資金,盜竊高達1000多萬的資金購買彩票,最終鋃鐺入獄,其下屬也因瀆職包庇縱容罪,判刑的判刑,下崗的下崗。其實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就是他的下屬職員不願意去揭發他,不敢違逆他的指示,捱不過面子,最終導致了這起案件。

2. 監管不力。雖然農行在每個營業部都安裝了大量監控攝像頭,並說會每天派人查看,但真正做到的分行很少。農行規定在櫃員每天接送現金箱時必須攜帶自衛武器,可就我所見到的和從農行抽查的結果來看,能做到的極少。另外,農行規定在給櫃員機加裝現金時必須關好聯動門,並打開自動報警系統。可我在農行的一個月,每天都幫忙加裝不少於三十萬的現金,也沒見一次有人按章執行,而且我敢肯定這絕不是個例。今年4月14日,河北邯鄲市農業銀行金庫發生一起特大盜竊案,被盜現金人民幣近5100萬元。經調查發現,系該行現金管理中心管庫員任曉峯、馬向景所爲。分析此案,一是盜竊現金數額巨大。把五千多萬元的現金捲走,無異於搬走銀行的一個金庫。二是盜竊犯罪手段簡單。犯罪嫌疑人幾乎沒有受到任何限制,更不用說採取什麼高科技手段,便將大量現金盜走,足以見得,農行的管理還是比較鬆散的。

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二:

所謂“洗錢”,就是指將嚴重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清洗爲表面合法所得,通俗地說,就是將“黑錢”清洗爲“白錢”的犯罪行爲。洗錢活動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預謀性,洗錢往往是有預謀、有計劃的犯罪活動,洗錢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經過精心策劃,不僅明知或應知是犯罪所得,而且每一步都有明確的部署、目標和報酬;二是特定性,洗錢針對的特定資金或資產,幾乎全部來源於各種嚴重犯罪所得,如走私、販毒、偷稅騙稅、貪污賄賂、金融犯罪等;三是隱蔽性,爲了變違法所得爲表面合法所得,消滅犯罪線索和證據,洗錢活動非常隱蔽。

目前國內外洗錢活動呈現以下趨勢:1、嚴重性,洗錢活動逐步與上游犯罪相分離,與金融產品緊密結合,發展成爲獨立的犯罪行爲,並對金融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2、多樣性,洗錢活動出現多種多樣的方式,愈益呈現出多樣性,如利用投資貿易,借用金融服務,利用空殼公司,僞造商業票據,使用金融衍生工具,通過中介機構等方式洗錢;3、專業性,利用計算機等高新技術,利用金融、財務、會計、律師專業服務進行洗錢,一些專業人員如金融人員、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參與洗錢過程,使現代洗錢活動更具專業化;4、複雜性,爲了改變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爲證據的痕跡,爲犯罪所得營造假象,使犯罪所得與合法所得融爲一體,迫使採取的洗錢過程更爲複雜化,以達到外表合法化的目的。

在當前經濟全球化、資本國際化及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情況下,隨着走私、販毒、黑社會有組織犯罪、偷稅逃稅、貪污賄賂、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大量產生,洗錢活動在國內外日益猖獗,並與上述犯罪活動密切交織在一起,不僅破壞社會信用基礎,嚴重威脅金融安全、經濟安全,而且引發一系列社會政治問題,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別是自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以來,恐怖活動的日益猖獗,有效防範和打擊洗錢活動已經成爲許多國家的共識,各國紛紛通過立法規範和協調反洗錢工作,加強反洗錢國際合作。

近幾年來,我國反洗錢立法也越來越受到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反洗錢立法和反洗錢工作有了一定的進展。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我國反洗錢法律制度尚未健全,缺乏反洗錢預防性法律規定,僅在部門規章中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制度作出規定,即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的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簡稱一個規定、兩個辦法),法律級次和法律效力較低,刑法關於洗錢犯罪的規定也有明顯不足,這種狀況已經不能適應有效防範和打擊洗錢犯罪的需要。2002年以來,許多全國人大代表多次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有關反洗錢立法議案,要求加強反洗錢立法,儘快制定反洗錢法。該法已經列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並由全國人大預算工委組織起草。

制定《反洗錢法》意義重大:一是有利於及時發現和監控洗錢活動,追查並沒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是有利於消除洗錢行爲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潛在金融風險和法律風險,維護金融安全;三是有利於發現和切斷資助犯罪行爲的資金來源和渠道,防範新的犯罪行爲;四是有利於保護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財產權,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正義;五是有利於參與反洗錢國際合作,維護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根據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要求,2004年3月23日,正式成立了由全國人大預算工委牽頭組織、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局等18個部門參加的反洗錢法起草領導小組和起草工作小組(2005年起增加了監察部),制定通過了起草工作計劃,標誌着反洗錢立法工作正式啓動。在委領導和起草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反洗錢法起草工作小組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收集國內外各方面有關立法資料,進行反洗錢調查研究,開展立法比較研究;召開反洗錢一系列立法調研會,分別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務院15個部委有關司局的負責同志,及部分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的代表分別介紹各自反洗錢工作情況和立法建議;先後組建4個代表團赴國外進行反洗錢立法考察,研究借鑑國外反洗錢立法經驗;多次召開和參加反洗錢法國際研討會,反覆研討反洗錢立法有關的重大問題;多次召開立法座談會,研究和修改法律草案框架結構和大綱;自2005年2月起研究起草《反洗錢法(試擬稿)》條文和《修改刑法有關洗錢犯罪規定的建議(草案)》,經過反覆修改形成《反洗錢法(徵求意見稿)》和《修改刑法有關洗錢犯罪規定的建議》;8月起廣泛徵求各部門、各地方對《反洗錢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並根據各有關方面主要意見,反覆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11月起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徵求對《反洗錢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2006年3月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反饋意見,對草案(徵求意見稿)經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形成 《反洗錢法(草案)》,於4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

爲了搞好反洗錢立法和反洗錢工作,首先必須明確反洗錢的主要原則。巴塞爾銀行委員會《關於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銀行系統洗錢的原則聲明》對銀行業的反洗錢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即瞭解你的客戶原則、遵守法律原則、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全面合作原則和職員培訓原則。我國反洗錢法的適用範圍不只限於銀行,也不限於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還包括特定行業的非金融結構,反洗錢範圍更爲廣泛,應當遵循的主要原則如下。

(一)合法審慎原則

合法審慎原則是對反洗錢工作的總體原則要求。所有負有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都應當遵循高尚的道德標準,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與法規,認真謹慎地履行應盡的義務。如果有正當、合理理由懷疑交易與洗錢或其他犯罪活動有關,應當拒絕向客戶提供服務,並履行報告義務。反洗錢主管部門、有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有關機構及其人員同樣應依法審慎地履行反洗錢監管職責。

(二)預防監控原則

預防監控原則是建立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的主要原則。對於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來說,只有將法律規定反洗錢的'各項義務轉化爲預防監控制度,才能切實有效地履行反洗錢職責義務。預防監控原則又可劃分爲以下具體原則:一是瞭解你的客戶原則,又稱識別客戶原則,即在與客戶建立交易業務關係或進行交易時,應當依據法定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識別資料,瞭解和確定客戶的身份;二是保存記錄原則,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分析、監測和調查都在交易發生後進行,因此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保存客戶的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備後用;三是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原則,發現了大額和可疑交易後,應依法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及時報告,爲後續的分析、移送、調查提供信息和線索;四是內部監控原則,反洗錢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複雜性,不僅需要設立專門的內設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和人員從事反洗錢工作,而且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嚴格把關、分解責任、落實到人,還要求每個崗位的職員都要進行培訓,提高反洗錢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具有識別、記錄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的技能。

(三)協調配合原則

協調配合原則是建立反洗錢協調機制的指導原則。由於反洗錢工作是一項複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大量的涉及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而且涉及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反洗錢信息中心、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還涉及刑事偵查部門和司法部門等,因此各部門必須明確分工、嚴格把關,同時又互相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反洗錢協調機制和嚴密網絡,使洗錢犯罪分子無處逃遁,這就必須遵循協調配合原則。

(四)保密原則

保密原則是反洗錢工作得以高效有序進行的重要保證。反洗錢的核心是收集、分析、報告、移送和調查可疑交易信息。可疑交易信息既可能是犯罪線索,也可能是合法的個人隱私或商業祕密。爲了既能有效預防和打擊洗錢犯罪,又能保護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反洗錢必須履行保密原則。所有承擔反洗錢職責和義務的部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於其涉及的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和其他需要保密的反洗錢信息,都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除了按反洗錢法的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進行分析、報告、移送、調查時使用外,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有關信息。

2016反洗錢法頒佈十週年徵文優秀篇三:

反洗錢,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名字,對於我來說,天天都在與它打交道:大額數據完善,大額數據校驗,客戶風險等級評定,高風險客戶識別與跟蹤……,這些,是我每天都必須做的工作,我喜歡它,我感覺它是那麼的神聖,因爲它有效的保護了金融體系的安全,維護了金融機構的信譽,穩定了我國正常的經濟秩序。我自豪,我以我的工作爲榮。

然而,就在五年前,反洗錢對於我來說,是那麼的陌生。當時,我剛剛參加工作,作爲一個櫃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存錢、取錢。會計主管告訴我說,我行規定,五萬以上的存、取現金交易,十萬以上的轉賬交易要寫大額登記薄,這個登記薄很重要,千萬不能漏寫。我那時很納悶,寫這些有什麼用?主管告訴我,是爲了反洗錢。我又一次納悶了,反洗錢?就是不能把錢放水裏洗嗎?是愛護人民幣吧?主管笑了。

我記得清清楚楚,那天下班,我們的會計主管和我都很晚纔回家,她詳細地給我講解了什麼是反洗錢。原來,反洗錢,是指爲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她告訴我,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

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它具有宏觀的一面,也有微觀的一面;它既涉及到理論又涉及到實際;它既涉及到監管當局又涉及到金融機構;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國內,又涉及到國際;它既涉及到標準又涉及到標準的執行;它既涉及到反洗錢業務又涉及到各種金融業務;既涉及業務又涉及科技手段等等等等。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值得人們去深思和研究。她說,你雖然以前沒有接觸過它,但是你要知道,作爲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反洗錢就在我們身邊,切不可掉以輕心。

從此,我就特別關注有關反洗錢的案例,不看不知道,一看可真是嚇一跳,犯罪分子大多是利用金融機構、地下錢莊、虛假投資、賭場、投資房地產、珠寶等方式將詐騙、走私、貪污、受賄、侵佔、制販毒品、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等犯罪獲取的贓款進行轉移。而手段又是那麼的複雜、那麼的專業。此後,我常常想,那我們怎樣纔能有效地開展反洗錢的工作呢?

後來有幸看到了人行的文件,聽了人行組織的講座,讀了人行在交互平臺上發給我們的郵件,還學習了其他行的反洗錢經驗,使我茅塞頓開,在我們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兩點:一是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開展客戶身份盡職調查,即對要求建立業務關係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瞭解客戶真實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二是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即在爲客戶辦

理業務時,如發現異常跡象或涉嫌犯罪的情況或者是大額交易,應及時向人民銀行(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前者是我們反洗錢的基礎工作,是後者的重要前提;後者則是我們履行反洗錢義務、防控洗錢風險的關鍵環節。

以上雖然只有兩點,可是,要做起來談何容易!我國反洗錢起步較晚,在立法及監管方面還存在不足,全社會反洗錢意識還較爲薄弱。我國商業銀行反洗錢更是缺乏經驗,在前進道路上還存在諸多問題和難點。我們的主管行長、營業部總經理非常重視這個問題,在我行先進的反洗錢系統的基礎上,又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嚴密、有效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嚴密性要求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覆蓋銀行的各個相關業務種類和業務部門,貫穿於有關的業務流程之中以及前臺、中臺和後臺,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區。有效性要求反洗錢內控制度不應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必要時還應細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規程;有效性還要求實行問責制,並且落實到位,獎懲分明,防止內控制度形同虛設、流於形式。

二、提高認識、增補人員。我行站在長遠、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錢的重要性,考慮到反洗錢的外部效應,增加反洗錢專職人員,保證反洗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反洗錢培訓和考覈。我行根據不同層級、崗位人員特點,有重點、多方位地開展反洗錢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反洗錢基本法律法規、具體的反洗錢業務操作及甄別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強了對反洗錢人員的考覈,並與獎懲掛鉤,以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我認爲,我很幸運,在同事們的幫助下,深刻地認識了反洗錢,並在人行正確的領導下,開展着這一項很有意義的工作。金融機構是反洗錢工作的主力軍,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們的四項義務:即制定反洗錢內控制度和設立組織機構義務;瞭解客戶義務;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義務;保存記錄義務。同時,堅持三項基本原則,即合法審慎原則、保密原則和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合作原則。除此之外,還要做好對社會公衆的宣傳工作,即:讓社會公衆關注和了解反洗錢的知識,遵守反洗錢的法律法規,配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如有發現洗錢犯罪的線索及時舉報。

反洗錢是一個巨大的社會工程,隨着反洗錢體系的完善,相信我們會做得更好!反洗錢,我們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