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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狀元命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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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亮是南宋的著名學者,浙東學派的代表人物,光宗朝的狀元。但他在考中狀元之前,卻三次蒙冤入獄。歷朝歷代,有此遭遇的狀元,估計就陳亮一人了。
  
  陳亮第一次入獄,是在宋孝宗淳熙五年。當時陳亮三十六歲,在家鄉永康縣閒居。因爲仕途失意,人生落魄,胸有塊壘,便經常借酒澆愁,醉臥美人膝。這一日,陳亮約了同鄉的讀書人甲(史料沒有記錄他的名字),帶了幾名歌妓跑到庵寺飲酒作樂。同飲的還有客人乙。甲是“邑之狂士”,放浪不羈,乘着酒意,稱陪酒的歌妓爲妃。
  
  乙故意掇弄他:“既已冊封了嬪妃,那拜誰爲宰相呢?”甲指着陳亮說:“拜同甫(陳亮,字同甫)爲左丞相。”乙又問甲:“那你封我什麼官兒?”甲哈哈大笑:“拜你爲右丞相。吾用二相,大事可成矣。”乙一聽,將甲扶上高座,然後拉着陳亮行跪拜禮,歌妓則模仿嬪妃的樣子,捧觴勸酒,唱《降黃龍》祝賀。這當然是酒後的胡鬧,但放在古代,這種胡鬧若是被官府知道,那可是殺頭的謀逆之罪。
  
  要命的是,乙是一個奸佞小人,第二天便跑到杭州(從永康到杭州,路途不遠),向刑部尚書何澹告密。更要命的是,何澹跟陳亮還有私怨。原來,早年陳亮在太學讀書,時任國子祭酒的何澹很不喜歡陳亮,以考試不合格爲由,將陳亮逐出太學。陳亮自然是憤憤不平,逢人就說:“亮老矣,反爲小子所辱。”何澹認爲陳亮的話損害了他的聲譽,懷恨在心。
  
  這個時候,乙跑來告密,讓何澹一下子抓到了陳亮的把柄,何澹高興壞了,立即命人將陳亮與狂士甲抓起來,關入刑部大牢。陳亮被笞打得體無全膚,不得不供認自己心圖不軌,犯下大逆之罪。何澹將陳亮案的結案報告呈送宋孝宗,等着皇帝下旨處死陳亮。
  
  幸虧宋孝宗是一位很開明的君主,說:“秀才醉了胡說亂道,何罪之有?”陳亮這才躲過一劫,無罪釋放。同時獲釋的還有狂士甲。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酒真的不能亂喝。
  
  話說陳亮與甲“俱掉臂出獄”,回鄉住了幾年,誰知淳熙十一年(1184),倒黴的陳亮又惹上一場官司:他的家僮殺了人,而被殺者恰好曾經侮辱過陳亮的父親,家屬便認定家僮殺人是受了陳亮的指使。於是,陳亮又被押入大牢。幸運的是,陳亮有一個好朋友,就是大詩人辛棄疾,與宰相王淮的女婿有交情,經他從中斡旋、盡力營救,陳亮“遂得不死”,又給放了出來。
  
  但陳亮命運中還有一次牢獄之災。宋光宗紹熙元年(1190),陳亮四十八歲,一直居鄉未仕。一次,家鄉舉辦鄉宴,邀請了陳亮等地方名士赴宴。席間,陳亮因口味嗜辣,跟主人要了一把胡椒粉。宴會上倒沒有發生什麼事,但半個月後,一名與陳亮同桌的盧姓士子暴亡,盧氏之子告官說:父親是喝了陳亮的毒酒才毒性身亡的,因爲父親與陳亮同桌飲酒,而陳亮桌前放有藥末,父親生前還說食有異味。
  
  可憐的陳亮第三次入獄,關在大理寺大牢中——又是喝酒惹的禍。幸好案子查無實據,審案的司法官“百端搜尋,竟不得一毫之罪”。大理寺少卿鄭汝諧說:“陳亮,天下奇材也。國家若無罪而殺士,上幹天和,下傷國脈矣。”將陳亮放了。
  
  三次身陷牢獄,雖說都有驚無險,死裏逃生,但我們相信,不明不白被抓入獄的人生經歷,肯定給陳亮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陰影,導致出現反常人格。
  
  有事例爲證。淳熙十四年冬(此時陳亮尚未第三次入獄),陳亮前往江西信州拜訪老朋友辛棄疾。他倆性情相投,政見相合,見了面,少不得開懷暢飲,縱談天下事,乘着酒意還說了很多不欲人知的心裏話。辛棄疾又留陳亮在家裏過夜,半夜裏,陳亮酒醒,翻來覆去睡不着,想起白天辛棄疾說的話,認爲他醒來“必思其誤,將殺我以滅口”。想到這裏,陳亮渾身冒冷汗,悄悄爬起來,偷了辛棄疾一匹馬,趁着夜色逃走了。——這麼敏感多疑的心理,大概就是無端入獄經歷造成的心病。
  
  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春,有過三次坐牢經歷的陳亮參加科舉考試,高中狀元,授建康府判官。可惜,尚未到任,陳亮的生命已走到盡頭,卒於紹熙五年,享年五十二歲。

這個狀元命太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