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他,沒有看清我,所以看輕了我
一對情侶分手了。
男生對朋友講:“總算分了。我一直看她不順眼,每天只知道工作,飯菜不好好做,家事也料理得一般。最重要的是,每天邋里邋遢,真不知道當初為什麼會想跟她在一起。”
事隔兩年,朋友居然在商場購物時偶遇那個女生。乍見之下朋友幾乎沒認出她來。神清氣爽,明眸皓齒,一襲紅裙,扎一個利索的馬尾,美得回頭率接近百分百,哪是形容中的“邋遢”模樣。
朋友問起她最近在做什麼。她笑說新男友對她很好,因為男友生意做得比較大,家裡不缺錢。所以她也把工作辭了,在家裡做做菜、插插花。她還拿出手機給朋友看她做的甜品照片與插花作業,幾乎與專業人士一般無二,令人驚歎。
朋友說起男生當初分手時對她的形容,忍不住感慨:“他人之言不可信。”
她笑容漸淡,沉默了一會兒,說:“其實他說的並沒錯,那時的我的確是那個樣子的。只是我太愛他了。他賺錢不多,我就只好拼命上班貼補他,當然沒時間燒飯做菜搞家事,更沒心情打理自己。不過也好,離開了他,終於找回了真正的自己。”
她抬起頭,陽光明媚地笑起來:“我要感謝他,沒有看清我,所以看輕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