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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上工作堅持多久跳槽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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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跳槽的現象越來越多,他們力圖在找一份更加適合自己的工作卻沒法順利找到,。下面是關於在職場上工作堅持多久跳槽最合適的文章,希望大家看完也有啓發!

在職場上工作堅持多久跳槽最合適

春節上班後,王麗一直惴惴不安,時刻盯着手機,生怕遺漏任何重要的電話。年前,她去應聘了一家心儀的單位崗位,過五關斬六將,已經通過了兩輪面試。本打算年後辭職的,但左等右等,就是沒有等來錄取的offer,也沒有接到不錄用的通知。思前想後,王麗不知道其中是哪一個環節出錯了,就能力而言,她自信完全可以勝任面試的崗位。如果說哪裏有薄弱的地方,就是自己每份工作乾的時間都不長,最短的9個月,最長的也就2年。而目前的這份工作,也纔剛滿1年,難道HR是在意這點嗎?那究竟工作幾年跳槽最合適呢?

據調查有人認爲,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工作,那就應該離開。這是你的生活,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則生活,其他人的規則與你無關。但是,如果一個人在4年內換了3份工作,這會引起CEO或HR的警惕。要麼你太容易喜新厭舊,不能持之以恆,要麼是因爲你績效不佳被辭退,或者因爲你不夠忠誠,隨時準備跳槽等等,這會對公司團隊文化和生產效率造成極大的破壞。這是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容忍的,尤其是小型企業。是應該把一份工作至少堅持做滿18個月,還是不管自己在這家公司待了多久,一有合適的時機就立刻辭職跳槽呢?

1) 8個月內跳槽最糟糕

一份工作如果不滿8個月就辭職跳槽,這是很糟糕的,除非你能找出非常客觀的理由,比如公司大規模的裁員行爲或工廠倒閉。無論是HR還是獵頭,對應聘者非常看重的一點便是“忠誠度”,因爲一個企業不希望辛辛苦苦培養的員工到頭來卻爲別人做了嫁衣。一個人如果在同一個單位工作年限低於2年往往會被看作“不夠忠誠”,不到1年,便被視爲“穩定性差”。

8個月內就跳槽,這在HR眼裏,或許表明你沒有通過6個月的評估或第一個績效週期。邁克爾建議,你最好在履歷中省略這份工作,將任何成就算入自由職業部分。有些東西太糟糕了,只能被拋棄,其中就包括低於8個月的工作。

2) 18個月是社會公認的'下限

工作了至少18個月才考慮跳槽,這是社會公認的下限。這意味着你至少安然度過了一個評估週期。通常而言,績效評估是按年進行的,而且公司只會對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進行評估。而這正是18個月這個數字的由來。表示,短期工作不能太多,如果你在一份工作中“被誘騙”,工作僅8個月就離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有5份工作均是如此,這似乎就是你的問題了。除非這份工作非常糟糕,否則你應該至少將這份工作做滿18個月,跨越2個日曆年。雖然我們不喜歡這些規則,不過許多公司非常不待見前一份工作只幹了6至17個月的員工,這是現實。

3) 48個月跳槽比較好

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2年好於18個月,3年好於2年,4年好於3年。3年正是大多數正規企業第一次籤合同的期限,如果被公司認可,那麼接下來將會是合同續簽。工作滿4年了,你可以得到在那裏工作的“全部學分”,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表現不佳或停滯不前。如果你有幸在第四果你有幸在第四或者第五年被內部提拔,那麼繼續在這個崗位上。

4) 72個月還沒升遷,趕緊跳

工作72個月了,此時,如果你沒有得到升職或更好的項目,這份工作將開始給你帶來傷害。但是,如果你能不斷獲得升遷,這份工作可以做多長時間呢?答案是——沒有上限。一個人在進入一個新的工作環境,第一年往往是“打醬油”的熟悉過程;第二年纔可能慢慢進入角色,真正融入企業文化;經過前兩年的積累,到了第三年才真正出成績,當然這也是職位和薪資提高的關鍵時期。工作滿四年,除去入職後的第一年,其他三年沒有起伏,或者有平級調動,這種情形還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