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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值得一看的法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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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關於法律的書籍值得推薦呢?今天,本站小編特意爲大家蒐集整理了十本值得一看的法律書籍,希望大家喜歡!

十本值得一看的法律書籍

NO.1

《看得見的正義(第二版)》

推薦理由:《看得見的正義(第二版)》作者是北大法學院教授陳瑞華,是經典著作的再版。本書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學界很有影響,對於普及程序正義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十年之後作者對全書進行了全面修訂,全部圍繞刑事訴訟法的經典格言展開。陳瑞華教授十年之後面向社會再度普及法學常識: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全書用格言的形式講述程序正義的理念,普及法學常識,穿插各種典故、寓言、經典案例,讀來妙趣橫生,不僅適合專業讀者閱讀,也非常適合普通讀者閱讀。

作者簡介:陳瑞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在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具有廣泛的學術影響。曾被中國法學會評選爲“第四屆全國傑出青年法學家”,被教育部遴選爲“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NO.2

《刑法的私塾》

推薦理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與弟子的刑法小學堂,歷經十年,首次公開。張明楷老師在指導學生時,每個週末都會精選刑法當中的疑難案例與學生討論,通過對案例的討論,訓練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書即爲近幾年張明楷老師與學生“週末刑法討論會”的內容實錄合集。

本書採用對話體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實回放刑法討論會的現場,閱讀本書如同親臨張明楷老師與學生的討論會,學習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處理疑難案例。本書所選案例,多數是經常困擾刑事司法領域人士的疑難案例,對於司法實踐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兼任中國公民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曾爲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

NO.3

《你的權利從哪裏來?》

推薦理由:“人生是個試錯的過程,對權利來源和本質的探尋與認識亦然,這本書或許有助於大家少走些彎路,多幾分啓發。”(法官、學者何帆推薦語)作者德肖維茨從法哲學的角度探討了權利的來源,用語簡練,層層深入,絲絲入扣。爲我們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視角和思維方式。

德肖維茨是美國當今最著名的律師與法學教授,其在中國已經出版的作品都廣受歡迎。這本書主要從法理學的角度探討個人的權利來自何處。在這本書中,德肖維茨提出了一種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傳統的理論中有權利來自上帝,來自自然法--"天賦人權",來自法律的規定等等說法。德肖維茨既懷疑真的存在位於憲法與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們如何知道自然法說了什麼?而權利爲什麼會隨時空不同而變化?另一方面,如果權利不過是人類法律的產物,爲什麼我們允許權利凌駕於人民意志之上?少數人的權利可以勝過多數人的意志,其論證的基礎何在?由此,德肖維茨主張權利並非來自上帝、自然、邏輯,或是僅僅來自法律。

作者簡介:艾倫·德肖維茨,美國當代最著名的刑辯律師,著名法學家,哈佛法學院教授。曾在辛普森殺妻案、克林頓緋聞案與彈劾案、泰森案等一系列備受矚目的案件中擔任辯護律師。德肖維茨1962年自耶魯法學院畢業,28歲即成爲哈佛法學院教授,是這所名校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教授。1981年,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給他頒獎,推崇他“作爲學者對於個人自由與人權的卓越貢獻”。德肖維茨也是專欄作家、演說家、書評家與暢銷書作家,著作包括《最好的辯護》《致年輕律師的一封信》《大法官的偏見》《性的麥卡錫主義》《合理懷疑:從辛普森案批判美國司法體系》《厚顏無恥》《顛覆命運》《法律創世記》以及《虐待的藉口》等。

NO.4

《稅醒了的法治》

推薦理由:在中國諸多的可能的法治改革路徑中,財稅改革是低調的、具體的、務實的,因此也可以說是可見的溫和的中國改革的先聲。伴隨這一改革而覺醒的納稅人意識,也將推動民衆從"私民"成長爲"公民",進而築牢市場經濟、法治社會的精神基礎。財稅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規範公共財政行爲,實現政府的財政權與公民財產權的平衡協調。財稅不僅僅是"錢"的問題,"錢袋子"的背後實質上是國家與納稅人的關係,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係以及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財稅法治和每個公民的具體權利息息相關。本書是對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劉劍文教授的訪談實錄,以一種平易的方式向你敘述作爲公共財產法的財稅法,也是上承國計之天緣、下接民生之地氣的治國安邦之法。

作者簡介:劉劍文,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世界稅法協會(ITLA)主席。國家稅務總局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等。

NO.5

《大變局下的中國法治》

推薦理由:本書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季衛東教授多年來在國內知名報刊文章以及演講記錄的合集。全書圍繞“大變局下的中國以及中國法治”而展開,由作者從上世紀80年代改革初始的法律記憶說起,圍繞未來中國如何以最小化的代價進行改革這一命題層層展開。季衛東教授對中國的改革,不拆毀、不激進,冷靜面對中國現實,所提方案深具建設性,是作者三十年來學術研究與對中國觀察的精華所在。它們如同長者一樣向你娓娓道來法律中的道理與學問,讓你在教誨中有所啓發。

作者簡介:季衛東,1957年出生於南昌市,197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後留學日本,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6年任神戶大學法學院教授,現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爲法社會學,比較法學,中國法與政治。

NO.7

《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推薦理由:本書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翻譯。榮獲第八屆文津圖書獎、南方閱讀盛典2012最受關注年度十大圖書等19個各類圖書獎項。本書講述了1960年,因爲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爲由,將《紐約時報》告上法庭,並申請鉅額賠償。兩審失利後,幾乎被各地政府官員相繼提起的索賠逼至絕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力挽狂瀾,宣佈“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維護了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自由。《紐約時報》資深記者、兩度普利策獎得主安東尼·劉易斯,以翔實史料、生動筆觸,系統回顧了這起新聞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並循此爲線,串接起美國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歷史,展現了霍姆斯、布蘭代斯、漢德、沃倫、布倫南、布萊克、韋克斯勒等偉大法官和律師的形象。

作者簡介:

著者:安東尼·劉易斯,畢業於哈佛學院。曾在《紐約時報》供職,1955年、1963年兩度獲普利策獎。劉易斯曾在哈佛大學執教,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第一修正案與新聞自由。著有《吉迪恩的號角》、《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

譯者:何帆,現爲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大法官說了算:美國司法觀察筆記》、《刑事沒收研究》、《刑民交叉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譯有《九人:美國最高法院風雲》、《大法官是這樣煉成的:哈里·布萊克門的最高法院之路》、《作爲法律史學家的狄更斯》。主編了“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曾爲《南方週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看歷史》雜誌專欄作者。

NO.8

《與絕望抗爭:尋求正義的3300個日夜》

推薦理由:死刑的存廢問題一直是法律界關注的焦點,這本《與絕望抗爭》講述的是轟動日本的第一起未成年人判處死刑案。本書講述了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二十三歲的本村洋回到家中,卻發現自己的妻女被慘遭殺害。一場爲妻女討回公道,持續九年的訴訟案由此拉開。在這九年當中,在嫌疑犯註定不會被判死刑的絕望當中,本村洋孤軍奮戰並震動了整個日本社會,日本連續三任首相都對此案予以密切關注,日本的司法體系因爲此案得以修正,三大法律得以修改。更重要的是,本村洋的努力使我們意識到,在這個社會裏,死刑爲什麼需要存在。

作者簡介:門田隆將,日本著名記者和作家。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學系。以報章雜誌爲主要活動舞臺,於政治、經濟、司法、社會、歷史等廣泛的領域皆相當活躍。著有《甲子團的遺言》《直視死亡深淵的男人》等多部暢銷著作。

NO.9

《政法筆記(增訂版)》

推薦理由:《政法筆記(增訂版)》文稿來自於耶魯法律博士馮象先生在《讀書》開的專欄文字,以文學的筆意,言說政法領域的大小故事,從孔夫子名譽權、魯迅肖像權、婚前財產公證、取名用生僻字、性賄賂、人體寫真到版權、美國首腦大選……涉及方方面面的話題,稱得上漢語法學隨筆的佳作。

作者簡介:馮象,出生於50年代,父親馮契先生是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鄉,遠赴雲南邊疆。後獲北大英美文學碩士,哈佛中古文學博士,耶魯法律博士。代表作有《政法筆記》、《木腿正義》和《創世紀:傳說與譯註》。

NO.10

《刑法格言的展開(第三版)》

推薦理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心血之作,是公認的法學經典,曾經啓蒙無數法學學子步入法學殿堂。書中選取了二十餘則西方經典法律格言,以輕鬆的筆法和層層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學的博大思想和理論內涵。本書還是學術與法律實踐結合的典範,大量格言結合具體案件展開,鞭辟入裏。本書自1999年初版以來,受到廣大讀者的好評,成爲很多法學院學生的必讀之書,也是很多刑法學學生的啓蒙讀物。

作者簡介: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刑法卷命題人。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公民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曾爲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

附:法律名言

1、法律之明瞭,不盡在其條文之詳盡,乃在其用意之明顯,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利維坦》

2、在一切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裏沒有法律,那裏就沒有自由。——洛克《政府論》

3、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爲自由。——斯賓諾莎

4、法無明文規定不爲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5、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諺

6、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愛戴和尊重爲轉移的,而這種愛戴和尊重是以內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爲轉移的。——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7、水者火之備,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寬《鹽鐵論·申韓》

8、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魯納

9、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爲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罰罪行爲更有價值,更爲重要。——李斯特

10、儘量大可能把關於他們的意志的知識散佈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邊沁

11、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吳兢《貞觀政要·公平》

12、不管他應懲罰人,還是應關護人,它必定把人當人看待。——歌德

13、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隨着身體一樣。——貝卡利亞《論犯罪和刑罰》

14、小惡不容於鄉,大惡不容於國。——蘇軾《策別安萬民六》

15、法寬則刑者少,刑者少則民爲恥矣。——崔敦禮《芻言》

16、石以砥焉,化鈍爲利;法以砥焉,化愚爲智。——劉禹錫《砥石賦》

17、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

18、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爲明天做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9、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20、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司馬遷《史記·循吏列傳》

21、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滋賀秀蘭

22、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23、法律的制定是爲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爲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24、凡法始立必有病。——《錢重物輕狀》

25、法無授權不得爲,法無禁止不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