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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沒用的事,就是感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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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沒用的事,就是感動自己

世界上最沒用的事,就是感動自己

作者:湯小小
來源:人民網

那天閒來無事,聽張信哲的歌,歌名不記得了,只記得中間有一句,大意是:我站在你家樓下等你,天還下着雨,你一定也會不忍心吧。不得不說,我當年喜歡張信哲真是有道理的,這詞兒從他嘴裏出來,就是讓人心痛難忍,讓人感動得稀里嘩啦,恨不得擁抱他給他安慰。可是,我已經過了當初那個把感動當作愛情的年齡,聽着這首歌,我就想起了一位姑娘。

這位姑娘爲男朋友做了很多感天動地的事。她和男友都是剛畢業不久的職場新人,兩個人上班的地方隔了兩個小時的車程,姑娘每天五點起牀,到菜場買最新鮮的排骨,洗乾淨放在電燉鍋裏燉着,然後再去上班。公司午餐時間很充足,她放棄和同事一起進餐的機會,也放棄午睡,而是跑回出租屋,把燉好的排骨湯用保溫桶裝着,坐兩個小時的車,趕到男朋友的公司,和他一起吃午飯。

這樣的事情不是三天兩頭做,而是每天如此,並且一堅持就是半年。後來男友公司所有人都知道這件事,都羨慕男友好福氣,羨慕姑娘如此體貼,被她感動的人更是一抓一大把。姑娘覺得還不夠,她想要有更多的時間和男友在一起,更全方位的照顧他。於是工作半年後,放棄原來不錯的工作,跑到男友工作的地方,找了一個專業不對口的工作,而且沒有任何技術含量,也就是說,她爲了男友,在職場上放逐了自己。

但是,有什麼關係呢,她覺得愛情就應該轟轟烈烈,就應該做一些感天動地的事情,只有這樣,愛情纔會越來越牢固,越來越熾烈。

她真的爲男友做了太多讓人感動的事,經期時還幫他洗衣服,跑半個城市爲他挑選生日禮物,即使生病也堅持爲他煲湯,因爲父母的一句不願意,她和父母決裂……她常常被自己感動,常常在朋友圈裏說:我爲他做了這麼多,他一定不會虧待我。而現實卻恰恰相反,男友對她煩不勝煩,他們幾乎每天都會吵架,最後男友受不了她,決然地提出了分手。

姑娘哭得不能自抑,她不明白,她感動天感動地,怎麼就感動不了愛人的那顆心。她覺得男友薄情寡義,覺得男友不理解她,覺得這世界充滿了險惡,覺得再也不能相信愛情。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男友並非薄情寡義,也並非有了新歡忘舊人,一切只是因爲,他不喜歡女朋友這麼粘人,他想擁有一點獨立的空間,他不想被女朋友照顧成廢人。

很有想法的一個男生,可惜,姑娘陷在自己的感動裏,根本無視男友的需求。她振振有詞:我照顧你有錯嗎?我不愛你的話會粘你嗎?那麼理直氣壯,因爲她覺得,她付出了那麼多,連自己都被感動了,男友怎麼可以不領情呢?她不知道,她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用付出來綁架別人的心,是多麼地不道德,多麼地不理智。

你付出了很多是沒錯,但那跟我有什麼關係?我沒有強迫你,我也不需要這種付出,所以再多也沒用。

方向錯了,一切便都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