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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變小超人》讀後感500字精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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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變小超人》讀後感500字精選三篇

《百變小超人》讀後感500字精選三篇

導語:一本有趣的普法書籍能讓我們輕鬆的學會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識,下面是由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這本書《百變小超人》的一些讀後感,以供大家需要!

《百變小超人》讀後感500字精選三篇

【第一篇】

前幾天,爸爸爲我在天貓商城爲我買了一本童話書《百變小超人》。我這個人有個習慣,新書一拿到手就會立刻翻看,看着看着我就被故事裏面的情節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內容大概是這樣的:在非常遙遠的外太空,有一顆名爲克里斯的小星球,那裏的科技十分發達。星球上的總統名字叫克里斯,有一次他從下屬的彙報中得知,地球上有些青少年的合法合理權益時常被侵犯,他們有的遭受大人們的惡意侮辱,有的由於管教不嚴而誤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克里斯總統爲了挽救地球上有些青少年的未來,便任命地球上一名叫馬米的小學生爲正義使者,賦予他擁有令人不可思議的變身本領,並指派拇指超人作爲他的助手。就這樣,一個又一個新奇有趣的故事在地球上發生了。

馬米是一名心地非常善良的男孩子,他憑藉變身術和拇指超人的幫助,一次又一次幫助身邊的青少年脫離險境並最終化險爲夷。同時,由於他生性調皮,酷愛玩耍,也鬧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笑話,有一次他變成大恐龍在房間裏歡蹦亂跳,結果引發了一場小型地震;還有一次他又變成班主任的樣子在班上大出風頭,結果卻和真正的班主任撞了個面對面;還記得他竟然變成市長把整個城市攪了個天翻地覆……

我非常喜歡百變小超人馬米,他那種樂於助人、快樂向上的精神值得我們好好學習。我要做一個聰明,但不頑皮、不給老師和家長添堵的“百變小超人”,將來長大後一定要做個對社會、對國家有用的人。

【第二篇】

以前,我總是以爲法律這門學問有點枯燥,有點高深,有點遙遠,在我閱讀了《百變小超人》這套叢書後,我的想法完全改變了。

《百變小超人》是中國法制出版社爲青少年量身定製的普法童話,被稱作“最活潑有趣的法律書”,目前有《百變小超人1》和《百變小超人2》兩部作品,分別以“權利保護——理直氣壯做孩子”和“預防犯罪——法律護航,快樂成長”爲主題,用生動有趣的童話故事講解法律知識。

故事的主要情節是小學生馬米因爲他的善良和勇敢,一次偶然的機會被賦予了神奇的魔法,成爲一個守護正義的百變小超人,並且和來自克里斯星球的拇指超人成爲了好朋友。由此,他們一起經歷了好多好多不可思議的事。比如有一次,主人公馬米考試沒考好,不敢讓爸爸來開家長會,他就變成爸爸的樣子參加家長會,並以爸爸的身份在家長會上吐露了希望減輕學生們課業負擔的心聲,精通法律的拇指超人由於身體只有拇指那麼大,就藏在馬米的頭髮裏,他告訴老師和家長們:法律規定,學校應當和家長互相配合,保證小學生們的睡眠、娛樂時間,不得加重學業負擔。後來老師和家長們採納了“馬米爸爸”的意見。令人意外的是,學業負擔減輕後,學生們得到了充足的休息和放鬆,學習成績非但沒有下降,反倒提高了一大截呢!

通過這些妙趣橫生的小故事,不知不覺地,我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識,比如這則故事提到的休息娛樂權,還有隱私權、著作權等等。

《百變小超人》這套書讓我感受到學習法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法律其實並不遙遠,也並不陌生,他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像忠誠的衛士一樣,無時不刻地守護着我們!

【第三篇】

我印象中的法律書,全都是比詞典還要厚的書中“巨無霸”,裏面有數不清的條條款款,讓看的人眼花繚亂,望而生畏。很多同學也都認爲,法律書就是一本本天書,要讀懂它,應該只有那些學問很大的成年人才能做到吧。

我,一個普通的小學生,當然讀不懂那些深奧的法律條文,但沒讀過那些“巨無霸”的我,還是成爲了我們班上的小法官,你知道,我是怎麼做到的嗎?

這不,小東和小虎又吵吵嚷嚷的找我來評判了!原來,小東送給小虎一支鋼筆,現在他們倆鬧矛盾了,小東想要把筆要回去,但小虎不肯給,兩個人爭奪的時候,還把筆弄壞了。小虎要小東賠,小東認爲本來筆就是自己送他的,所以不需要賠償。我瞭解了事情的原委後,淡定的說:“就這事兒啊,按照法律規定,小東的筆已經送給小虎了,財務的所有權就發生轉移,所以,現在這支筆就是小虎的了,小東,你弄壞了,就要照價賠償的。”小東瞪大了眼睛:“原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呀。小帥,你太厲害了,連這個都懂!”

同桌小路早上到校就嘟着小嘴,一見到我就問:“小法官,你幫我評評理,我爸媽這麼做對不對!”說着,她眼淚就掉下來了。我連忙遞給她紙巾,瞭解情況。原來,他爸爸媽媽偷偷看了她的日記本,原本日記本里也沒有記着什麼,可是她覺得爸爸媽媽不夠尊重她,不相信她,就和爸媽頂嘴了。結果她媽媽卻說:“你是我女兒,我看看還犯法了不成!”她覺得很委屈,我邊安慰她,邊告訴她:“父母未經子女同意,不能隨意翻看她們的日記,信件,電話,短信等等,這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更不能將看到的東西隨意宣揚,否則就屬於侵權行爲,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你媽媽這樣說是不對的。但,爸媽也是因爲關心我們,才採取了不正確的關心方式,你別生氣,因爲他們是還不如你的“法盲”哦,你回去做回普法小專家,教教他們,不要用吵鬧解決問題!”同桌破涕而笑,一臉崇拜!

我還能用法律守護自己的利益哦!奶奶給錢讓我自己買的復讀機比別家貴了一百多,媽媽帶我去退,店老闆不肯,我告訴他:我只有10歲,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我買復讀機的舉動,必須經過我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媽媽,追認纔有效,所以,在沒有得到我媽媽認可前,我的買賣行爲是無效的,是可以退的。老闆被我的專業術語說得一愣一愣的,不但退給我了,還連連稱讚我是個法律小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