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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峯採訪報道《汪峯的成功學》及《給汪峯的一封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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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峯採訪報道《汪峯的成功學》及《給汪峯的一封信》原文


記者採訪汪峯報道《汪峯的成功學》及《給汪峯的一封信》原文

近日,豆瓣上曝光一封記者楊時?寫給汪峯的一封信,引起了網友關注。從信的內容可以看出,在該記者做完汪峯專訪並發表了一篇名爲《汪峯的成功學》的稿件後,遭到了汪峯及其團隊的多次致電,要求修改稿件。記者對此表示:“抄起手機就給陌生記者親自打電話質問具體報道的藝人,(汪峯)還是第一個。”

事件起源於2015年4月27日發佈在網上的汪峯專訪稿件《汪峯的成功學》,在此之後,汪峯及其團隊多次給該報道的記者打電話,提出修改稿件的要求,而汪峯本人更是與記者長聊30分鐘,表示自己很傷心

關於汪峯方提出了各種質疑,該記者在這封長信裏,也都一一回應。

質疑一:開頭寫道“勞斯萊斯”,而藝人是另一汽車品牌代言人,寫了別的牌子,會對他產生經濟上的影響。

迴應:作爲一個媒體記者,我根本沒有義務站在你的立場上去躊躇,我描述你的言談舉止和穿着打扮時會不會與你的商業代言產生衝突。如果因爲這句話給你帶來了經濟損失,很抱歉。如果你知道那真的會影響到你,你真正該做的就是出門時不開這款車,而不是要求媒體不去寫。

質疑二:團隊要求將有關於汪峯的各種緋聞、情感史以及被公衆調侃消費的部分全部刪掉。

迴應:“汪峯”在當下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歌手,而變成了一個符號,你不光爲公衆提供動聽的音樂,某種程度上還是公衆的泄壓閥。不管你是否願意,你都得承擔這個角色。沒有辦法,這是藝人的命。所以,我作爲報道者,我必須把你身上被賦予的所有符號意義闡釋出來,不然,那將是我的失職。讀者會罵我。我爲讀者服務,並不爲你服務,請你明白。

質疑三:大標題是否需要同藝人商量後決定。

迴應:我現在明確告訴你,不需要。我們有權自己決定大標題。我需要對我文章裏的內容負責,你對你受訪時的言論負責。如果我的標題誹謗了你的聲譽,你有權訴諸法律,如果沒有,只是不符合你的想法,那麼抱歉,只能如此。

質疑四:採訪之前爲什麼沒有簽訂一份合同,要求文字和圖片都必須得到汪峯方確認纔可以發稿。

迴應:我是不會和你們簽訂什麼協議或者合同的。如果你真的用一份份協議把所有媒體都變成了你的“自媒體”,那麼你接受採訪的這個行爲就失效了。我可不可以認爲,從此以後,所有有關你的長篇報道都是你的企宣稿的變奏形式?那麼,還會有人去讀有關你的報道嗎?那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局面,對嗎?

質疑五:在文章裏把汪峯寫得很虛僞。

迴應:我個人從未覺得你虛僞,因爲我根本不能算是真的認識你。我最反感用道德化的方式去粗暴地評判一個人的情感經歷。情感是最微妙和無法言明的東西,幾乎只存在於兩個人之間,任何外界的窺探都是失真的。所以,我不可能在文章中對你有“虛僞”這樣的道德指摘。但在你身上發生過的那些事實,我必須敘述。我只敘述事情本身,有人認爲是爲你洗白,有人認爲是給你抹黑,一萬個人心裏有一萬個汪峯,我無法約束。

附:記者楊時?《給汪峯的一封信》